<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办理住房公积金开设、变更、注销和年度调整手续须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08 10:58:14 字号: 分享至:

          一、住房公积金开设及委托扣缴

          (一)单位缴存登记:

          1. 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

          2. 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

          (二)职工个人账户设立:

          1.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办理批量开设的(2人及其以上),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三)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不能代办,且必须同时办理委托扣缴,详见第(四)点):

          1. 身份证;

          2. 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四)委托扣缴:

          1.签订《委托扣缴住房公积金协议》(一式二份);

          2.单位委托扣缴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

          3.灵活就业人员委托扣缴的需提供身份证及本人的银行账号;

          4.委托扣缴在途期间不允许变更和解除委托扣缴协议,其他具体规定和要求,详见《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须知(委托扣缴)》和《委托扣缴住房公积金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

          (一)单位缴存信息变更:

          1.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信息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单位证件;

          3.工商部门或主管部门签发的变更通知书(或相关文件)。

          (二)个人信息变更

          1.缴存单位出具的书面申请;

          2. 如个人账户封存期间身份信息发生变更,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注销

          1.提交单位书面申请;

          2.相关注销证明文件(包括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政策性破产的文件,或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或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的文件等)。

          四、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

          (一)单位为职工办理调整:

          1.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办理批量调整的(2人及其以上),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不能代办):

          1. 身份证;

          2. 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3. 签订《委托扣缴住房公积金协议》(一式二份)(原未办理委托扣缴的须提供);

          4. 本人的银行账号(原未办理委托扣缴的须提供)。

          五、办理上述变更业务的时间

          每月的24日前(含24日)。

          六、事项说明

          1.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以节省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2.住房公积金开设分为单位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办理单位缴存登记的同时,应同时办理职工新增。

          3.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年度为每年7月份至次年的6月份,按照上一年度(1至12月)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职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一年原则上只能调整一次。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当年度不能调整。

          4.自主汇缴的单位无论每月是否存在人员变动,在汇缴前均必须通过登陆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或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应缴金额并获取缴款登记号,详见《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须知(自主汇缴)》。

          5. 提供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

          七、制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2.《转发建设部等三部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137号);

          3.《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号);

          4.《关于加强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房字[2004]31号。

          八、办理地点与时间

          详见http://fsgjj.bbbdzs.com 首页的“电话地址和办公时间”或“联系我们”栏目。

          咨询电话:12329、12345 。




                          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_365bet官方网投_英国365网站正规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日